淡江大學一名學生騎機車在台二線北部濱海公路,騎過路面凹陷處摔倒後,被對向車道的小貨車撞上,傷重不治;警方調查,他是騎過原為人孔蓋,後改鋪瀝青因而凹陷的路面時,車身不穩才摔倒。
「政府每年向人民徵收那麼多的稅,卻天天挖馬路,浪費那麼多的錢去維修,道路品質卻還是一樣爛,真想告政府」,對這起人孔蓋奪走性命的悲劇,學生在網路上發表意見,極為不滿。
國內路面因人孔蓋導致凹凸不平的問題由來已久,而導致車禍死傷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由於廢汙水處理、自來水、電信、瓦斯等管線全都鋪設在地下,所以路面會有許多大小不一的人孔蓋,按規定,任何單位施工前,須向當地路權單位申請報備,路權單位也須負最後勘驗及養護工作,巡守人員每天要巡視一次。
但實際上並未嚴格執行,才造成禍事連連,如果不能把人孔蓋改移至路邊或人行道旁,至少要與路面鋪平,這麼簡單的事為何做不好?
不少學生在網路上討論「常看到人孔蓋邊緣的柏油隆起,每次閃它時,還得注意會不會撞到周邊行車,相當可怕,希望養工處或外包單位能控管施工品質」、「不管是人孔蓋凸起還是凹陷,我都覺得好危險!騎車時我習慣去閃坑洞,摔車就只好自認倒楣,更擔心波及周圍行車」。
自認倒楣?自己應有的權利不該睡著了,除了發現人孔蓋裝設不良危害安全,可主動向當地道路主管機關檢舉外,民眾若因人孔蓋發生意外,可拍照蒐證,並備妥人證、物證、警方筆錄、就醫紀錄等資料,向縣市政府法務室申請國家賠償。
黎明英(北縣汐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