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消費者向消基會申訴,某超商的三十九元國民便當廣告,讓人誤以為三十九元就能買到便當,事實上,消費者需另外加二十元買飲料後,才能買國民便當,有廣告不實之嫌。
其實,市面上這類不實廣告很多。不久前,我經過一家連鎖藥妝店,看見門口貼著大幅廣告「省錢抗漲大作戰」、「購物滿三百八十八元送五十元抵用券」,我看了相當心動,馬上採購了四百多元。
結果,拿到的抵用券上寫著「消費滿五百元可以抵用五十元」,換句話說,要用這張抵用券,我還要另外花五百元。
還有一家連鎖麵包店,宣稱消費滿一百元送五十元抵用券,但抵用券上寫明,下次消費滿一百五十元,才能抵用五十元。
生意人花招多,廣告陷阱會層出不窮,消費者可要看清楚,並多詢問,天下可沒有白「抵用」的好康。
賢雲(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