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有「對價關係」 也應考慮對方經濟、際遇、物價通膨等 畢竟是喜事 看開一點
報載一名副教授娶媳婦,電告有四十年交情的老同學,喜宴價格不低,結果對方帶女兒參加,禮金卻包得太少,竟在喜宴結束後寫e-mail給對方,及兩人的同學,控訴對方「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結果被罵的同學控告妨害名譽,被法官判處拘役四十天,緩刑兩年確定。
嫌紅包包得少的經驗,相信不少人都有,只是很少人會那麼激烈,為了少收一點錢而廣發控訴電子信,頂多記在心裡(有人說,紅包最能看清一個人是否值得結交),以後不相往來就是。
不過,這也凸顯台灣喜宴紅包沒有公定價碼,市場行情太過混亂,導致若主人與客人對彼此的情分認知不一致時,容易造成不愉快。
日本人在禮金方面制式多了,按照結婚對象和自己的關係親疏遠近,訂出了不同的公定價格,雖然適婚年齡的單身男女,很可能因一個月參加數場婚宴而荷包大失血,但也確保將來自己結婚時能回收禮金
;至於打定主意不婚的,多半得大聲宣傳,好讓自己避開紅帖。
我認為,喜宴的禮金紅包,本質上接近民間互助會,由一個寬鬆的人際協力網絡,根據雙方的交情(交情好的多包一些,普通的少包)、身分(長輩、親族多一些,朋友、同學、同事少一些)、性格(小氣的人少包,大方的人多包)、場合(昂貴的場子多包,便宜的場子少包)、際遇(經濟狀況好的多包一些,經濟狀況差的少包一些),發展出一套互助系統,向自己的親族、朋友籌集喜宴、蜜月所需,將來再分批還給出資的人。
因此,紅包禮俗有個不成文的傳統,不能包的比人家包給你的少,收禮不回包則是非常失禮的事。
不過,若再考慮到雙方的經濟狀況、物價通膨、個人際遇等因素,實在很難有公定價格,也難免會碰到有人倒會、逃會、白搭便車的情況,所以,若認為自己負擔不起較多的禮金,不妨禮到人不到,承擔自己未來的「喜宴籌措基金」中應該收回的那份金額即可。
其實禮金有「對價關係」,如果對別人包的「金額」不滿意,還沒包的將來以同樣金額回禮,已包的就看開一點,就當自己看清人性,交了小氣財神,實在不必發電子信開罵,搞到對簿公堂,一點餘地都不留,結婚畢竟是喜事,沒有必要搞到這麼難堪。
王乾任(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