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明確界定元首特勤的相關規定,「特種勤務條例草案」明天將於立法院委員會進行審查,除界定特勤人員安全維護對象總統之「家屬」,係指總統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年且未婚之直系卑親屬,並以台灣地區為限外,更明定不得從事與安全維護無關的工作,前第一家庭濫權使用特勤隨扈情況將不能再發生。
現行「特種勤務實施辦法」,係國安局頒訂的行政命令,不符法治精神,馬英九總統上台後,為落實依法行政,國安局加快特勤條例法制化腳步。
依「特種勤務條例草案」,馬英九在美工作女兒馬唯中、馬元中,因都已成年且在國外,除非有重大危安顧慮,均不在特勤安全維護對象。陳水扁主政時期,特勤隨扈常幫第一家庭成員採買、提東西、伴讀甚至協助幫錢等違法亂紀,淪為私人工具,本條例立法後也在禁止之列。另外,草案也明定,維安對象應尊重特勤人員之職權及專業意見。
參考美國及其他民主國家「提前」保護政黨擬推派競選正副總統候選人的做法,草案明定,只要向中選會完成候選人登記、政黨推薦候選人及取得完成連署證明書之候選人,均受到安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