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某村長開設的超商,因屢次遭偷竊,懷疑是附近學生所為,居然利用學校廣播,召集同學排排站,以便找出「嫌犯」,雖無功而返,但撂下狠話,若敢再犯,要將小朋友送警處理。
村長動用權勢,侵犯學校的行政權,更甚者,學校居然願意配合演出,沒抓到現行犯,憑什麼到校找「嫌犯」,如同恐嚇的作法匪夷所思。村長擴張權責是「忘了我是誰」,還是校方縱容,值得檢討。此外,連鎖超商和大賣場都無法避免遭竊,村長開店若怕被偷,就該安裝監視錄影設備,拿出證據訴諸法律,一切公事公辦。
相對於村長或校方的作法,我覺得要小孩子認錯,但不會留下污點,才是妥善辦法。筆者曾開過小書局,鄉下民風淳樸,基於互信的原則,並未安裝監視器,故被偷的次數難以計算。曾有小朋友告知,同學間相互傳言,我開的店很好偷,所以常有人故意光顧,但我仍維持原狀,因為不能把大家都當賊。
而且當場抓到竊賊時,為顧及孩子自尊,我先讓他自行將物品拿出來,證明我沒有誣賴,再讓其明白犯偷盜罪的下場,千萬別讓家人及自己蒙羞;然後請家長過來,在僻靜處告知狀況,希望能嚴加管教,並未報警處理,多數的家長都心存感謝,並付清貨款。
現今偷盜之風猖獗,造成人心彼此猜忌,家長應從小培養孩子好品德,才能改變社會風氣。
吳一忠(嘉縣水上/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