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無休」的便利商店因有代收停車費、信用卡帳單等多項服務,已成為許多民眾繳費的最方便選擇,然而,由於超商收據的紙張,屬遇光、熱會褪色的感熱紙,日前發生一位消費者因為繳納的牌照稅未入帳,想要拿收據查證時,因為感熱紙泛白,字跡模糊無法辨識,而導致無法釐清真相。
筆者早在多年前,有一次到超商繳交停車費,就曾當面質疑超商收據使用感熱紙,萬一字跡褪色該怎麼辦?超商店員只是淡淡地回答:「應該不會啦,還沒遇到過這樣的事。」
之後,我再打超商的客服專線,答覆更妙:「如果你真的怕的話,建議你影印一張存底。」我還真的影印了一張,幸好其他的帳單多數已辦理自動轉帳扣款,否則不知每個月得花多少精神去「自行影印」一堆收據。
但問題是,萬一字跡不見了,究竟誰該負起「舉證責任」?依各家超商目前的規定,都將舉證責任推給消費者,難道超商代收費用後,沒有內部紀錄可以查核嗎?法律上有句諺語:「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民眾基於信賴原則,拿現金繳納費用,卻先必須盡「妥善保管收據六個月」的義務,而若有帳款未能入帳銷案,還得負起「舉證責任」,否則超商一概不認帳,這實在有失公平。
消費者到超商繳納的每一筆款項,委託代收的公民營機構,都得依約支付超商業者一定的費用,超商業者收取利益之餘,卻枉顧消費者權益,消基會等組織應要求業者改變作法和心態。
如果超商業者不願意改善紙張品質,消費者何不辦理金融機構自動轉帳,如此不但不必擔心忘了繳款,更不必在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勞心費神地去幫超商業者扛下「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