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又可叫做「比喻」或「打比方」;轉化,也可叫做「比擬」。兩種修辭都有「比」的性質,因此有時造成同學們在判斷上的困擾。因此接下來我們就來透過修辭的作用、原則、手段來比較「譬喻」和「轉化」的不同。(以下內容參考蔡宗陽.實用修辭學)
一、修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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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 |
轉化 |
定義不同 |
「譬喻」指運用二件事物的相似點,用「彼方」來說明「此方」。 |
在描寫事物時,轉變它原來的性質,變成另一種與本質截然不同的事物。 |
重點不同 |
喻,重型態相像。 依照兩種不同事物的相似點著手。 |
擬,重動作仿照。 依照兩種不同事物的可變處著手。 |
易混淆的地方 |
將深奧難懂的事物變得淺顯易懂。 |
將無形及抽象的事物描述得可見、可聞。 |
舉例 |
原句:中華棒球隊輸球了!→敘述事情沒有用任何修辭。 譬喻句:(明喻) 中華棒球隊輸球就如同洩氣的棒球。→將輸球洩氣的心情譬喻成具體洩氣的棒球。 轉化句:(擬物) 中華棒球隊的士氣洩氣了。→將抽象輸球的心情轉化成具體的洩氣。 |
你來練習寫 譬喻請打○ 轉化請打× |
1( )泥水中怎能養魚呢?--亞洲大都會面臨空氣污染威脅。 2.( )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
3.( )愛,一粒深藏在心中的種子,必須用包容、忍耐、盼望、信任以及淚水來灌溉。 4.( )他使勁的把頭搖了兩下,搖落那些傷心的回憶。
5.( )小手臥在父親煖和的大手裡。
6.( )你是天上的月,我是那天邊的寒星。 |
解答: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