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大在野黨民主黨黨魁小澤一郎,因收受非法獻金遭東京地檢搜查,震撼日本;無獨有偶,台灣前第一家庭不該收的人,為求脫罪盡把「現金」變「獻金」。同是獻金卻是兩樣情,是該修法了。
小澤一郎被視為日本下屆首相的當然人選,如今爆發不法收受獻金,政治生命危在旦夕,因為依日本「政治資金規正法」規定,凡是不提出政治資金收支報告者、報告中未記載收支情形或記載不實,收受未經登記政治團體的捐款、收受超過限制數額捐款者,乃至收取本人以外名義及匿名捐款者等,除罰鍰外,更採行停止公民權一至五年不等刑罰,無異宣告政治死刑。
反觀台灣的「政治獻金法」,卻處處讓投機者有鑽「巧門」的機會,違反規定者不過是罰款了事,還讓不當收受者以「億」為單位匯至外國、進了私人保險庫,卻大吃「政治獻金法」豆腐,未立法前收的錢,就托詞無法規範,立法後收的錢變成「獻金」,成為保護傘,十足的「獻金、獻金,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扁案讓人看到政商勾結的醜態,見識到民主時代竟還有帝制時的「進貢」,扁案歹戲拖棚,卻也不時驚動視聽,法治目的在建立制度、遏阻弊端,無奈「政治獻金法」嚴不過日本,反成了投機者卸責的幫凶,該是補破網的時刻了。
鹿鳴(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