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發消費券刺激消費,地方無不卯足勁招徠消費券商機,各縣市政府促銷手法各顯神通,提供抽獎最大獎有土地、豪宅、黃金等,其中以澎湖縣的一年無人島主,與南投縣的靈骨塔別具創意,但也最具爭議。
既稱無人島,顧名思義島上無人住居的不毛地,而且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使用「有效期限」也僅一年,得獎人及家屬困擾多於實惠,網拍拋售燙手山芋。
無人島主封號像無冕王,徒具虛榮卻了無實益,與其說當一年無人島主,還不如說當一年魯賓遜。
這種「荒島體驗營」對生活在嘈雜環境的都市人而言,或許有遠離塵囂快感,對以海為生澎湖人,早厭倦「望海的日子」,那來閒情逸致天天欣賞「海天一色」,況且一名四歲童如何在孤島「小鬼當家」?簡直口惠實不至。
至於靈骨塔,雖說「總有一天等到你」,無須忌諱,但一般人仍抱敬而遠之態度,對天上掉下來靈骨塔卻之不恭。
「島主」與「塔主」常人無福消受,噱頭之外也該兼顧受獎者接受度,聽說民眾都「期待」別抽中「靈骨塔獎」,獎金最務實,兩縣政府何不公開標售,縣長再將所得權利金親送獎主,讓受者實惠?
呂瑞統(彰縣溪州/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