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教育部長鄭瑞城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對法令中規定由政府補助的各項費用,學校不應再向學生收費。我基本上贊同部長的說法,但我懷疑部長可能不甚了解基層教育的苦,想向部長報告:國民中小學補助何其少,若補助充足,學校又何苦要為經費向家長彎腰?
教育經費向來呈倒三角型編列,學校層級愈高經費愈多,但國中小校數和學生都最多,分配的經費卻最少,以水電費為例,絕大多數中小學的水電費,不是瀕臨界邊緣,就是嚴重不足,去年電價兩度調漲,但學校經費原地踏步,我服務的學校每年水電費超過三百萬元,但給的經費只有一百萬元出頭,請問部長若不募款,不足部分該如何打平?
此外,國小的辦公費、維護費也明顯不敷需求,扣除每月固定的必要支出,實在無法支應臨時狀況的開支,因此,許多學校出現遊樂設施損壞、燈管不亮、扶梯鏽蝕、黑板搖晃、門窗斑駁、玻璃破損等,學校卻束手無策。
台灣諺語「生吃都不夠,那有法度曬乾」,俗話說「要馬兒跑得好,就要讓馬兒吃得飽」,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或讓馬兒吃不飽),天下絕對沒這種事,教育部的補助杯水車薪,支應日常開支都捉襟見肘,豈能奢談精緻與優質國教?教育部的補助應該要足夠學校基本開支,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昕昇(台北市/教育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