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再爆國內二十家企業主捐款扁家,且是由吳淑珍爆料,遞狀主動向特偵組陳報,相信這是經精密計算後出手,目的在於希望認輕罪、脫重罪,讓兒媳全身而退,但背後亦不無警告意味,讓企業產生寒蟬效應,不敢自首認罪。
以吳淑珍的陳報狀內容觀察,她願意「坦承」企業捐款扁家,主要是為解釋放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巨款,是企業界的「政治獻金」,而非「企業賄款」,既非「贓款」,就間接為扁家被控貪污罪作了辯護。
吳淑珍的意圖很明顯,在告訴相關企業「你們必須配合我,對特偵組說是政治獻金,否則就把大家一起拖下水」,對吳淑珍來說,這是絕地大反攻,「風燭殘年」就算是被定罪,恐怕也關不了她,但夫婿、兒媳卻有可能因她的供詞,獲得減刑。
電影「投名狀」裡,有一句對白是「凡殺我兄弟者,必殺之」,吳淑珍如今為了保夫救子,想必有同樣心理,因此先抖出二十家捐款企業名單,從老字號企業到新興金控業無一倖免,其目的不外有二,一是這些錢如果查起來,恐怕搞得特偵組人仰馬翻,如果不查,也落人口實。
其次,吳淑珍的作法,也如同陳幸妤指民進黨內「誰沒有拿陳水扁的錢」一樣,爆料後果然壓制黨內同志對扁家貪污的批評聲,吳淑珍先發制人,就是提醒匯款人「我們是命運共同體」,「凡害我夫我子者,必殺之」,只要拖幾家企業下水,就足以「動搖國本」,恐怕特偵組也不敢辦下去。
吳淑珍為了家人脫罪,不惜攪得天翻地覆,真是令人痛心。八年執政已導致政經、道德敗壞,如今猶為一己之私而置全國於險地,繼續將這種道德觀與扒糞混淆在一起,難怪連綠委都看不下去。
蔡佑成(雲縣斗六/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