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警察及消防人員在過年期間勤務一切正
常,絲毫不能懈怠,不像一般民眾可以利用農曆春節連假規畫各種休閒活動。
今年首次在派出所過年的警察新兵陳韻展就說:「有沒有過年都一樣,每天例行的勤務一樣也不會少。」來自澎湖的陳韻展,前年參加基層警察特考,順利考上並受訓一年後,於去年七月分發到內湖派出所服務。他表示,當兵時曾體會過無法回家過年的感覺,所以在派出所過年不會有特別失落的感覺。尤其從台灣回澎湖的船票、飛機票,逢年過節反而更難搶到手,讓他覺得在派出所過年「也還不錯」。
內湖派出所所長許卜仁表示,派出所警員都一起搭伙,因此過年期間也會特別「加菜」,來慰勞大家一年來的辛勞,感受過年氣氛。
因為警消任務特殊,過年期間也有一些不一樣的「傳統」,台北市消防局勤務中心主任畢幼明表示,消防隊不會辦「尾牙」,會以「春節團拜」取而代之,因為尾牙多半希望來年更「旺」,但消防人員若更「旺」,對社會大眾並非好兆頭。
許卜仁表示,不分警消,拜拜用的祭品或是過年期間應景的零食,一定會避免「旺旺」、「花生」和「鳳梨」等,主要就是擔心勤務更「旺」或是案件一再「發生」(花生諧音)。
不過,也有員警不信邪,照吃不誤,因為「把花生吃掉,案件就不會發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