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學生在體育課打籃球時不慎跌倒,同學要他去保健室,由於當時他沒有感覺不適,直說沒關係,可是下一節要上課時,他覺得頭暈,而去了保健室,護士在單子上寫下「請家長留心觀察,有問題,請馬上求診」。
可是,家長到校興師問罪,因為孩子說體育老師並不在場,家長覺得老師嚴重失職,體育老師說他一直在場,他沒有看到學生跌倒,也沒有同學向他報告,並請全班作證。
體育老師的說法可理解,學生打起籃球都像拚命三郎,一不小心就會跌倒,但跌倒後,往往屁股一拍就起來了,所以體育老師是有可能沒有注意到,如果因此說體育老師失職,大帽子著實扣得太重了。
可是家長咄咄逼人,使得體育老師也顧不得形象,和家長就吵了起來,最後不歡而散。
為了這樣的誤會而惡言相向,真是錯誤的示範。家長、老師原本是立場相同、目標一致,都是愛護學生,雙方都該心平氣和就事論事,家長應把事情真相弄清楚,不要意氣用事,聽孩子片面之詞,造成親師間誤會,老師也應據理爭取家長的了解,吵回去於事無補。
接輿(高雄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