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全國科技會議的多項議題,都提到發展人文社會領域的重要,但與會學者認為,落實到具體層面時,卻事事都用SCI、SSCI(科學、社會科學引用文獻索引)論文當標準;而日前的大學通識教育交流會議,多所大學院校的通識中心主任及教師代表也指出,通識教育目前普遍被忽視。
政府一方面希望台灣能培育出獲諾貝爾獎的人才,但政策與制度卻走短線,造成學者選擇速成的研究,而且近幾年評量各校和教師研究績效時,主要是以論文被SSCI和SCI收錄的數量,和被引用次數多寡為依據,大學評鑑在研究項目上,也多以這種指標決定各校的研究成績。
因此,如果沒有發表收錄在SSCI或SCI的論文,就幾乎申請不到政府單位的研究計畫,各校也以高額獎金獎勵這些論文,因此發表SSCI和SCI收錄的論文,成為學術圈的「普世價值」,教授們競相以此為目標,因為擁有「I」的論文多,就代表研究做得好,就會受到尊敬與擁戴。
教師升等雖評審教學、研究、服務三方面的表現,但在現實中卻常以論文為唯一門檻,如果沒有「I」的論文,不但會被認為不做研究,也會引來批評。此外,老師教學都希望能教育下一代,不以成績排名為人生價值,可是在大人世界中,卻拚命爭取排名,各大學都爭世界、國內與網路排名,政府也祭出「五年五百億」,希望有大學能擠進世界百大。
政府在研究績效上,已經做了偏頗示範,撰寫文章、評論、書籍不能升等、不獲高額獎勵,也申請不到計畫,那麼會有多少老師願意全心投入呢?
筆者認為,大學具有自主性,應鼓勵教師進行各種創作,不要局限在SSCI和SCI的論文,對研究績效評量和升等,也可依多樣化的作品為依據;更重要的是,政府應鼓勵基礎和前瞻研究,不要一味使用SCI和SSCI的論文量和影響係數,來評斷研究的成果,如此才有機會培育出本土的諾貝爾級學者。
本榮(桃縣中壢/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