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附帶決議實施譗就學安定計畫豃 補助國中小午餐、書籍費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自條文公布日施行起到民國一百零一年底,四年內得舉借債務編列經費上限五千億元特別預算振興經濟,今年度將先投入七百億元,從事各項建設。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重大工程在推動時必須保障本國勞工和原住民的工作機會。
全球金融風暴重創台灣經濟,為搶救景氣,立法院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賦予政府在未來四年,以舉債方式投入五千億元推動重大公共建設的法源,並明確規定預算逐年編列及審查的監督機制,結餘經費不能挪作他用。工程未達預定進度的百分之八十時,相關首長必須送監察院調查。
立法院也通過一項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附帶決議,中央政府應自今年起實施「就學安定計畫」,全面補助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及書籍費、高職學費及助學貸款利率降到零利率,還款展延三年,並將所需經費納入本條例所定特別預算中編列。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表示,希望行政部門可以真正做到造福弱勢學生。
中央執行機關也應衡酌縣市失業情形、南北差距,合理分配經費。
另一方面,立法院也通過,重大工程在推動時,必須投入五百億元,協助原住民鄉鎮的風災重建工程,包括農路交通建設、整修危橋、整建校舍及公共場所等,同時保障本國勞工和原住民的工作機會,多進用本國勞工和原住民。
至於社會各界關注的「集會遊行法」修正案,雖然立法院已經完成初審,但法案中關鍵的「強制報備」、「禁制區」和「命令解散權」等條文,朝野爭議太大,交由朝野協商,在法院休會前昨天中午的最後協商期限前,朝野還是無法達成共識,必須留到二月底下個會期開會後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