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家都將目光焦點集中在陳前總統聲押庭激烈攻防的時候,很少有人平心靜氣探討,為什麼每年總有那麼多的公務員貪瀆弊案?以目前的公務員平均薪資水準與附帶福利,和苦哈哈度日的民間企業相比,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貪瀆弊案還是層出不窮,甚至連貴為總統者亦復如此,實在令人唏噓不已。
扁家女婿與親家涉嫌的台開內線交易案,一審法官引經據典,痛批趙氏父子權貴犯罪,判決書引用「彼竊鉤者誅,竊國者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則是非竊仁義聖知邪?」大意是「高官顯貴竊國後,還侈言仁義道德,鮮少受到制裁;反而是竊盜等微罪,犯罪者多為毫無背景勢力的小民,往往被處以重刑。竊國者可以成為諸侯,除了竊國外,更是竊取了聖人的仁義聖智」。
錢和權是哥倆好,有權自能生錢,有錢亦可買權,造就官商勾結的可惡犯罪形態;而人的慾望正如無底深淵,一旦動了邪念開始貪贓枉法,就停不下來,非得等到東窗事發才後悔莫及。
筆者呼籲社會大眾應嚴肅看待所有的官商共犯結構下的貪瀆案件,適當監督院檢,促使司法官除惡務盡。至於偵查或審判過程中,辯方律師的種種作為,不過是各為其主的盡其本分而已,無須大驚小怪,重點還是在於如何讓貪官污吏面對法律的制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一定的代價。
范仲禮(基隆/金融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