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提振車市、提升能源效率,準備以貨物稅抵減方式,鼓勵舊車換新車,立委認為低碳運輸既是馬總統政見,也該考慮汽燃費「隨油徵收」,補助節能減碳車種。
目前汽燃費是隨車徵收,依照排氣量大小課稅,是相當不公平,因為汽車排氣量大小,未必與耗油有對等關係,「小車」未必省油,「大車」未必耗油,尤其油汽雙燃料車,即使排氣量大,卻反而省油。
其次,就算大車耗油,但如果上下班搭大眾運輸工具或騎單車,卻被課徵較高的稅,等於是懲罰少開車的人。
而且,每天跑三十公里的車輛和跑兩百公里的車輛,繳交一樣的汽燃費,不符「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去年十二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初審通過汽燃費改採「隨油徵收」,若院會通過,新制預定明年底實施,但由於行政、立法部門曠日廢時,加上總統大選,新制的立法進度幾近停頓。
筆者認為,政府該下決斷了,更應早日施行,因為不但會讓開車里程數少的小客車車主受惠,更可加速汽車業者研發、生產省油車(不一定排氣量小)、油汽雙燃料車;筆者有鄰居是運將,他就表示,計程車業者多主張鼓勵生產百分之百的油汽雙燃車,由政府補貼購買。
行政院為鼓勵油汽雙燃車的推廣,今年一月提出油汽雙燃料車貨物稅減兩萬五千元,現在如再減免三萬元貨物稅,應可鼓勵國內車商推出瓦斯車、油氣雙燃車;但這還需要經濟部與交通部的政策支持,鼓勵中油等油品業者增建加氣站等。
不過,若實施汽燃費是隨油徵收,雖可鼓勵大眾運輸發展,使民眾少開車,並達到公平原則,但相對地,運輸業者繳費變多,才剛降價的客運業,可能因此負擔加重,轉向地下油行,政府應考慮周延,提出完善的配套措施,減少衝擊及可能發生的問題,降低汽燃費隨油徵收案的阻力。
羅立平(桃縣平鎮/金融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