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4大扣除額 中產階級、弱勢族群實質利多 唯政府赤字擴大 國窮民不富 還須有前瞻振興方案
政府宣示將採非常手段救經濟,財政赤字擺一邊的作法,獲得朝野一致支持,以中產階級為主的綜所稅四大扣除額減稅案,昨天獲立法院財政委員通過,並要求財政部提前今年適用;由於朝野立委對修正案大力支持,並與行政院達成共識,可望在院會三讀通過,民眾明年五月報稅時就可省稅。

所謂四項扣除額,包括調高綜所稅標準、薪資、身心障礙及教育學費扣除額,預估有三百六十萬戶家庭受惠,而年所得在六十二點八萬元以內的四口之家,則可以不必繳稅。
這不啻是經濟寒冬裡的一把火,溫暖了民心,特別是中產階級、弱勢族群,何況,減稅比起發放每人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可說是真正利多,因為四口之家的消費券為一萬四千四百元,而綜所稅等降稅後,最多約可減少四萬元,當然是實惠多了。
再者,消費券是必須要花掉的錢,用意是要刺激消費,提振國家經濟,但對個人及家庭來說,握有現金心裡比較踏實,退稅的錢可以自己支配,是要買生活必需品或存起來,可依個人或家庭需要決定,畢竟實際多了。
此外,財政委員會明天將審查遺產及贈與稅調降案,行政院計畫將遺贈稅率從百分之五十降至百分之十,免稅額則分別調高為一千兩百萬元與兩百二十萬元,估計有三萬個財產逾三千萬元以上的富有家庭受惠。
遺贈稅降低雖然對富有家庭有利,但贈與稅調高為兩百二十萬元,加上調高四大扣除額,對淪為「新貧階級」的中產階級來說,仍可以說是利多,畢竟親人之間的贈與是親情的表現,而非如富人的避稅等用途,對中產階級課徵過高的贈與稅,無疑是懲罰親情的惡法。
綜所稅四大扣除額降稅案實施後,政府稅失預估為一百五十四億元,雖說在可容忍的範圍內,但加上遺贈稅調降,稅收損失共達四百億元,不算小數目。身為小民的筆者,雖然樂見稅賦減輕,但也擔憂財政赤字過大,影響政府的經建計畫,因此企望政府在減稅之餘,也能提出有前瞻性的振興經濟方案,否則「國窮」必然無法「民富」。
張思才(彰化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