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虧損還能領豐厚的年終獎金,在全球金融風暴衝擊下簡直是天方夜譚,但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都做到了,不啻是另類的「台灣奇蹟」。
對非民營、半公營的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是非常矛盾的,油電凍漲是配合政策,虧損不能算在身上,但調漲後虧損降低,這能算績效?更扯的是,調漲後虧損卻擴大,還可以領績效獎金,難怪連立法委員都看不順眼。
對政府來說,要修改行之有年的政策,特別是會危及執政基礎的鐵票,難免躑躅不前,然而績效獎金終竟究是薪資,還是津貼?「名不正、言不順」的績效獎金,並非只靠簡單的預算重編,或單一辦法修訂可解決,主要還是如何落實國營事業經理人責任制,及經營績效如何提升。
準此,盼政府除了盡速修法將績效獎金與事業盈虧掛鉤外,也必須鬆綁法規,加快國營事業自由化的腳步。
近山嵐(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