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公布統計,今年一到十月,媒體報導的攜子自殺案件達三十九件,是近五年最多,原因有欠債、逼債、失業、感情因素、家庭衝突等。
二十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但這項統計卻凸顯部分國人把兒童生命當成財產,以為可自由支配,不重視兒童「生存權」的偏差觀念及行為。筆者常在街上看見父親命令孩子立正,並幾近吼叫地教訓,引人側目,一點都不給孩子自尊與面子,這一點就可知國人的心態。
家扶基金會安排了七名國高中青少年說出心聲,有的表示,每個人都是生命的個體,沒有人有權剝奪,有的說,大人不應該輕率犧牲年幼生命,「有可能犧牲了一個未來的愛因斯坦」。
活著就有希望及機會,大人碰到困境時,應先求助解決的管道,設法打開結,不該輕易自殺,更不能攜子女自殺,既然製造了一個生命,就有責任養育,不能一不如意就帶著去自殺。
宋隆俊(北縣新店/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