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小學生告訴家長「爸爸,你的『黄』和我的黃不一樣,你的上面少一橫,老師說是你寫錯了」,家長到戶政事務所申辦教育補助,也被公務員告知必須更正使用多年的草頭「黄」。
若非小學生糾正大人習焉不察,恐怕這些謬誤會持續,不但鬧出笑話,甚至影響法律權益,得不償失,因此,透過小學生的學習反向增加成人認識正體字的機會,對推廣正體字的教育有正面幫助,更有助於教育及法令的一致性。
但筆者覺得,也必須保存俗寫與異體字,因為從文化研究的角度來看,可從俗寫與異體字,窺探文化與藝術發展演化的變異,不宜完全抹煞這些迥異於教育規範「正體字」的存在價值,但這個部分還是留給文字學或相關專家學者研究,讓基礎教育只要教導常用、通用的正體字,達到基本的語文教育。
不過,學生學字依循的是教育部頒布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雖然規範了字體,但不時修正「發音」,使過去的「破音字」語文教育,和現行部頒的「一字多音」脫節,讓人無所適從,教育部應給一個可供依循的標準,不但能讓老師教導學生正確的念法,更能讓民眾對語音的認知趨於一致。
齊閭(屏東市/代課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