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委黃淑英與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女學生因為性別而受到不能穿褲子的規範,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會的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專委傅木龍承諾,將在一個月內召開內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專案討論此議題。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指出,日前北一女學生爭取穿褲權的媒體投書並非特例,民間團體自九月開學以來接獲十幾件全國各地學生申訴強制穿裙裝案例。
黃淑英指出,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以夏季制服為例,大多數的國、高中規定,女學生必須穿裙才能進入學校,沒有穿褲裝的自由,否則會以違反校規為名,遭到包括口頭申誡、罰站、記警告、勞動服務,以及穿校方二手裙等處罰。
賴友梅表示,申訴的女學生很有勇氣,而且非常了解性別平等教育法,以性別作為規範衣著的依據,就是性別刻板印象及性別偏見。女學生不能穿褲子的禁制,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
傅木龍指出,認同女學生所主張的精神,鼓勵更多學生反映,也希望學生能和學校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