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與否非因素 銀行開辦譗結婚貸款豃 婚紗業度小月 證明適婚者沒錢結婚
內政部長廖了以認為,民眾結婚要跑戶政事務所登記,不夠便民,推動以自然人憑證上網登記結婚,並為了降低離婚率,力主修法增訂兩願離婚生效前須有諮商程序,「讓離婚手續不那麼方便」。
筆者認為,結婚簡化的構想雖立意良善,但由廖部長規畫的「結婚容易離婚難」來看,恐是將人生大事的婚姻過度簡化,看成只要有衝動的勇氣、甜蜜的錯誤即可,忽略了移風易俗非一蹴可幾,及經濟因素的現實。
民法簡化結婚為登記制,好處是民眾減少婚宴花費,可是,法律無法取代或改變習俗,民眾並未因此改變結婚方式,新人結婚請客後,還是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反而增加戶政人員作業時間與民眾不便。
更重要的是,目前不婚率高,不是適婚者缺乏「結婚的衝動」,也不是不願跑戶政事務所登記,而是「沒錢結婚」,經濟困難才是影響結婚意願的因素,這可從銀行開辦「結婚貸款」業務,及婚紗業度小月得到證明。
此外,結婚登記太容易,會使想結婚的人不細加思考如何經營婚姻、維繫家庭的責任;而登記制改為上網,民眾也擔心駭客入侵、資料外洩,及自然人憑證遭冒用,甚至鑽法律漏洞等困擾。
其次,離婚必須有諮商程序,也忽略婚姻型態已轉變,現今家庭不和有經濟、理念、個性、家暴等複雜的因素,若不能在黃金搶救期進行「婚姻諮商」,等到非離婚不可再諮商,恐怕為時已晚;而且,離婚要勞動政府以公權力介入,讓人啼笑皆非。
筆者認為,結婚登記制度改來改去,不但讓民眾無所是從,也愈改愈糟,還是回復過去的「公開儀式」與「兩願離婚」,讓當事人藉神聖的儀式與眾人的見證,並了解責任與義務,較為恰當。
杜亥(彰化市/社會工作者)
今年五月起結婚改採登記制,內政部長廖了以為了便民、降低離婚率,欲推動以自然人憑證上網登記結婚,並主張修法增訂兩願離婚生效前須有諮商程序,「讓離婚不那麼方便」。
政府五月才將結婚改為登記制,如今又要便民,上網即可,一個制度不斷變動,真讓人搞不懂,如果政府真要便民,可以開放例假日辦理登記,新人就不用請假了;婚姻關係兩個人一輩子的幸福,政府應該宣導婚姻的責任與義務,讓新人在結婚前考慮清楚,只要婚前謹慎,就可降低離婚率;況且,如果兩個人真的無法再繼續生活在一起,不會因要經諮商程序就不離婚了。
目前不婚、離婚率高的原因,恐怕便民與否不是唯一原因,觸及的層面也非內政部能解決,政府應該跨部會研究,找出因應之道。
問渠(台北市/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