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蓁!我的機車不見了。」
「你不要開玩笑了。」同學徐宥蓁驚訝地說。
「真的!我多麼希望是個玩笑,但事實擺在眼前呀!」
「不要緊張,先去警察局報案。」台南的陳同學帶我到警局報案,警員遞給我一張單子,宣告我心愛的機車真的不見了。
爸爸、媽媽、妹妹擔心地問:「怎麼會被偷呢?有沒有大鎖?有沒有報案?機車車身有沒有紋身?有沒有鎖上暗鎖?有沒有…」再多的慨嘆、不捨,都改變不了丟車的事實。
二○○二年,我以省吃儉用存下來的零用錢買了一輛心愛的一二五機車,二○○六年七月,剛放暑假的那幾天,諸事不順,我搬進新的宿舍,和舊房東的房租事宜卻還沒有處理好,耽誤了難得的假期;處理後,歸心似箭,想要趕快回到員林老家。
那天下午,同學都走了,沒人載我去火車站,只好把機車停放在台南後火車站附近書局前的老榕樹下,我天真的以為停在那裡不會被偷,鎖上了大鎖、暗鎖,開心的搭火車回家。
回家後,我開始擔心機車會不會失竊,因此心神不寧。媽媽問我:「你怎麼沒把機車寄放在停車場?如果車子被偷,豈不因小失大!」
我心裡想:「就是想節省一筆停車費嘛。」
媽媽又嘮叨:「放這麼長的暑假,應該要把機車寄放好呀,要不然搭計程車去車站也行呀。」
我當時心存僥倖:「以前周休放假回家,車子停在騎樓也沒被偷,這次應該不會陰溝裡翻船吧。」
(鄭凱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