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第一家庭涉嫌洗錢,每天不斷有最新的發展有如電影情節,「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有志之士憂心忡忡。
長久以來,只要每次舉行選舉,不管是選縣市首長或民意代表,候選人總要花費龐大金錢競選,這些花費對照於當選後的薪水,根本就不相稱,那麼這些經費由誰來支付呢?如果是候選人自己,那肯定破產。因此尋求選舉經費的挹注就容易產生弊端,且貪污共犯結構牽連甚廣。
為了讓此一嚴重到動搖國本的事件不再發生,筆者認為,我們應當回到原點來思考。如果立法院能制訂法律,規定選舉不能花錢,並且杜絕所有的政治獻金,那麼人民選賢與能,選後使人民有權監督政府,政府有能照顧百姓,官員遵守廉能行政,如此官箴可端正,吏治可澄清。期待馬總統能視這一時機為轉機,徹底杜絕貪污與弊端,當能回復社會祥和。
真簧(教職員/台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