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崙法律會客室--可替過世配偶提告訴

劉昌崙律師 |200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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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有天晚上開車,撞到了正要過馬路的張先生,張先生被撞後傷勢嚴重,住院三天後就因傷重過世,張太太打算向大華提出過失致死的告訴,請問張太太有權提出刑事告訴嗎?

刑事訴訟法上所謂告訴,係指告訴權人向刑事訴追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表明訴追之意思。依犯罪行為對國家、社會與被害人造成法益侵害程度的不同,分為被害人縱然並未表示告訴之意思,檢察官亦應主動偵查、提起公訴的非告訴乃論之罪,與有告訴權人提出告訴後,檢察官始得偵辦、起訴與審判的告訴乃論罪。

依刑事訴訟法有告訴權之人,包括有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之被害人本人有告訴權,以及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具有此等身分關係之告訴人,以告訴時有無此身分為準,不以犯罪時有無此身分為標準,不論被害人之意思如何,均得獨立行使其告訴權。

另外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情形下,得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被害人死亡時,上述親屬都可以提出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如果被害人生前已表示不欲再追究,則不能再提出告訴。

在上述案例中,大華開車把張先生撞成重傷,送醫後仍然不治的過失行為,已構成過失致死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無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之適用,張太太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項,向檢察官告訴大華犯了過失致死罪。
【聯大法律事務所劉昌崙律解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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