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屏東訊】屏東縣霧台鄉大武部落3年內獵殺4隻台灣黑熊,還曾載黑熊遺體「3貼」騎摩托車遊街,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起訴9人,屏東地院昨判9人野生動物保育法均無罪,合議庭認為,9人均為原住民,獵捕、宰殺行為基於非營利自用,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
屏東地院表示,因被告9人均為原住民,且本案獵捕、宰殺行為均是基於非營利自用目的,且其中1隻台灣黑熊同時具危及人類性命之虞,符合野保法中得予以獵捕或宰殺情形及修法後增訂規定,依《刑法》適用有利於被告的除罪規定,均應不罰,故判處無罪。至於被告9人是否適用野保法行政罰規定,宜由主管機關另行依法審酌。
台灣黑熊保育協會創辦人、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黃美秀直言,大家尊重原住民族的狩獵權,但瀕臨絕種的物種也應該受到保障,難道以後只要非營利而是自用,就能任意獵殺瀕危動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