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現行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濫訴不斷,教育現場怨聲連連,教育部啟動修法,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召開公聽會,專家、教團提醒應保障教師權益,提供完善行政支持,調查結果如不成立,也應建立相關機制讓老師回復名譽。
教育部上周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含建立巡堂、觀課、行政晤談、親師生溝通等預防機制,修正學校受理案件方式、刪除匿名檢舉但書規定與增訂輔佐人機制等等。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說,現在老師只要被投訴,教學生涯就可能被改變;對投訴人來說,卻是動動手指就能啟動調查程序,很多認真的老師被迫在「堅守教育原則」和「避免惹禍上身」之間掙扎。
增輔佐人制度 主管機關應扛責
公聽會上,多名專家學者認為校事會議流程應對教師有更多程序保障。律師呂丹琪指出,許多老師接受調查時,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檢舉了什麼,學校行政人員也不敢告知,因為有保密責任。她呼籲調查程序要給老師相當的保障,除了了解被檢舉的事項,進入教評會或考核會之前,也應主動去識別化提供老師調查報告。
本次草案中新增「輔佐人」制度,以協助不熟悉調查程序的老師。但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在整個程序當中,老師需要的不是只有「輔佐」,教育體系應提供完善行政支援系統。
此外,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明玉表示,現行檢舉人還是不需負擔任何責任,要解決濫訴問題,就要關注「投訴零成本」的現況。此外,若最後調查結果不成立,也應建立相關機制讓老師回復名譽。
校事會議常遭詬病大案小案都處理,讓教學現場人心惶惶。對此,校長團體盼能由地方教育局處決定投訴案件的受理,避免校長在校事會議中面對老師、家長、主管機關的「3方為難」;國教行動聯盟常務理事張文昌也說,別讓校長裡外不是人,主管機關應扛起責任把關案件分流,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憂秋後算帳 具名檢舉者求保障
至於刪除匿名檢舉例外規定,專家提醒,很多人匿名投訴是擔心被秋後算帳,應建立嚴謹配套讓檢舉人得到充分保障。全國教師會則強調應落實匿名不受理,精準處理投訴案件才是解決濫訴問題的關鍵。
立委柯志恩提醒,修法應有配套讓具名檢舉者得到充分保障,必須有嚴謹做法讓檢舉人安全地講出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