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日日春
自爸爸走後,我陷在「沒有爸爸的女兒」這個死胡同裡走不出來,天一黑就掉淚,哀傷像凝固不動的烏雲,終日罩頂。媽媽要我出去走走,別老悶在家裡。
我要走去哪兒呢?耳邊傳來附近國小的鐘聲,抬頭一看牆上的時鐘四點,學生放學了,我從鞋櫃拿出運動鞋穿上,去學校操場走走也好。校園裡,遛娃、散步、打球、跑步的人熱鬧極了,我不由自主跟著跑了起來,沒有鍛鍊過的雙腿如千金重,沒有訓練過的呼吸亂了套,跑得上氣不接下氣,跑得側腹傳來陣陣刺痛,汗水淚水糊滿臉,我累倒在草皮上大口大口喘氣。
睜開雙眼一看,天是藍的、雲是白的,吹過臉龐的微風是涼的,遠處孩童的嬉鬧聲是如此純真,坐起身望向天際,綠色稻浪搭配晚霞滿天,那個當下我似乎活了過來。自此,我愛上慢跑。
在規律的雙腿跑動中,不爽的事、討厭的人都被我踩在腳下,踏得扁扁的;在一呼一吸的吐納裡,心中所有不舒坦的情緒藉由鼻吸嘴吐,統統傾吐乾淨;在汗水奔流的速度中,不順心的事情被代謝掉了,腦內啡大量分泌,盈滿全身。
回家沖個熱水澡,身輕如燕有如重生,我又充飽了電。如今鞋櫃內的高跟鞋猶如棄婦,躲在角落裡暗自「落漆」,各式慢跑鞋大搖大擺高坐大位,穿對慢跑鞋跑起路來有如「飛毛腿」上身,那個舒適感與包覆性只有慢跑同好才能心領神會。
被野放慣的腳,連以往愛穿的娃娃鞋都穿不住,運動鞋真是最偉大的發明,跑步,讓我打開心中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