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規畫每學年可請三天「身心調適假」,但須併入事假天數計算,引起教師反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表示,一一二學年度起,身心調適假已推展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且明定不屬事假性質,此權利應擴及所有受僱者。
教育部十六日再度召集數個教師、家長、大專校院團體研議身心調適假機制。但與會者表示,教育部與人事行政總處態度強硬,始終強調「衡平性」,認為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包含於事假內,不能只有教師獨立於事假。
根據勞動部統計顯示,職場壓力引發的健康問題,逐年增加,過勞與心理耗竭現象嚴重。現行休假制度僅以事假或病假應對,無法有效滿足勞工調適身心的需求。
全教總先前就曾主張,身心調適假應獨立計算,並應由學校提供代課費支給,並於日前再度強調,「身心調適假應為獨立假別,不併入事假計算,提供受僱者專屬休養空間,無需影響薪資權益,即可進行自我調適與健康管理。」
全教總建議,每位受僱者每年應享有三至五天身心調適假,並納入《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動基準法》或相關法規明確規範,確保適用於所有行業,「教育部自一一二學年度起,已將身心調適假推展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並明定不屬事假性質,對此表示肯定,但此權利應擴及所有受僱者,特別是高壓行業,如教育與醫療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