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牙牙
前些時候,「漫遊者文化」在臉書上分享了美國小說家托歐斯(Amor Towles)在一些書中的對話文字,使用的是破折號而非引號,他說這樣的寫法讓對話更犀利,節奏更快。
我憶起之前在編輯工作上遇到一位前輩,他曾邊改著我的稿,邊向我低喃著稿子裡的某處不要使用驚嘆號比較好,因為會影響讀者的情緒。多年後我整理幾份採訪稿,不同於前輩指導的稿子某處,此時我感到在對話中的驚嘆號似乎要保留,我想像著那些文字從受訪者的口中吐出,從字裡行間彷彿可以吸收到採訪彼時交談的空氣,驚嘆號的外型也恰似字縫裡氣息,在文字的筆畫之中呼出,呼出對話人物的說話習慣與性格特質。
標點符號在口語中隱去,在文字稿中呈顯。又因為不同的使用而藏匿了一些什麼、朗現了另一些什麼,並且,符號本身似乎也有它們各自的個性。不過,我在想,文中頻繁出現的逗點和句點,它們會是什麼個性?
於是我,對照一些文章的標點與斷句,再讀,便覺更加有味。有如中學時在課堂上遇到的一道題:「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該當何解?可以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也可以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主人翁究竟留客?還是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