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邊戲水 安全為尚

劉睿杰/文 |20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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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灘戲水安全注意事項:

1.應在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海域游泳,並聽從指導及勿超越警戒線;對已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之區域更應避免接近。

2.海邊戲水,不要依賴充氣式浮具(如游泳圈、浮床等)來助泳,萬一洩氣,無所依靠,容易造成溺水。

3.海中游泳需要加倍的耐力及體力才能達到同等距離,所以不可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才不會造成不幸。

4.嚴禁兒童單獨戲水,以免發生意外。

5.不可在航道、港區、急流區、礁岩區及碼頭邊游泳。

6.颱風來襲前後兩天,由於海面風浪仍大,當海水浴場關閉或太陽下山後(夜間),不可強行進入游泳。

7.在海中,若有皮膚受傷出血情況,應立即上岸,因為鯊魚對於血腥味特別敏感,可能會遭到攻擊。

8.若受到水母、海蛇等侵襲,應立即登岸治療。

9.若被海流捲到外海,應向岸上發出求救信號,保持體力及體溫,並察看周圍是否有可助浮的漂流物加以利用,等待救援。

河川、溪流、湖泊戲水

安全注意事項:

1.不可在已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之區域戲水、游泳及從事任何水上活動。

2.溪流水域深淺不一,常暗藏急流及漩流,應特別注意安全。

3.水底多為滑溜卵石,在水中行走,應注意免得滑倒。

4.不要在水質不清或受污染的溪流中游泳,十分容易受傷或陷入泥沼無法自拔而喪命。

5.遇到大雷雨或地震發生時,應立即離水上岸,往安全處所逃避。

6.若遇到溪水暴漲,被困岩石上或在沙洲中,應保持冷靜,等待救援,或尋找一些可助浮且耐衝擊的東西,萬一被水沖走時,可將物品置於身體下方,以免身體直接被漂流物撞傷。

7.若不幸被溪水沖走時,身體應採取仰姿保持腳在前、頭在後,以免頭被撞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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