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環境部去年通過台中電廠2期新建燃氣機組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預計新建4部燃氣機組,10名居民代表及環保團體認為審查過程草率、有瑕疵,且訴願被行政院駁回,昨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環評處分。
環境部2024年10月30日審議台中電廠第二期環評案,預計新建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而既有10部機組將除役汰除4部,其餘6部轉為緊急備用。環境部認為總空汙排放量可減量41%,溫室氣體減量也可達33%,具實質減量效果及具體期程,決議通過環評。
台中、彰化、南投10名民眾及3個環保團體認為,大增4部燃氣機組造成空汙、碳排均減量不足,且環境部審查過程草率、程序有瑕疵,去年5月提訴願被行政院駁回,昨日向法院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環評通過結論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