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考量少子化及家庭照顧型態多元,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調整托育補助相關條文,擴大補助申請對象定義。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表示,希望透過這次修正,讓實務上已放寬的申請人資格獲法律依據。
原本弱勢兒少申請托育補助時,僅限定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或監護人可申請,如今修法調整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都可申請,納入寄養家庭等實際照顧者;托育服務提供處所,保留臨時托育選項,但在居家托育、托嬰中心以外,新增其他與政府簽約之托育機構,目的是讓辦法有更多彈性。
周道君表示,這項辦法預告時間至下月四日,後續將送法規會審議,再依程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