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新規「前擋70%,前側窗40%」,明年起強制納管。圖中左為透光率70%、右為透光率40%。圖/林伯東
【記者石毓琪台北報導】交通部2月初道安記者會,將推動汽車車窗黏貼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管理,列為道安三箭其中一箭,並規畫先朝宣導教育方向推動,明年起將法制化、強制規範新車,昨日公路局記者會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盼藉此宣導民眾選用黏貼符合規定的隔熱紙。
認證產品 監理網可查詢
使用指引將我國氣候環境、道路安全、國人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性納入考量,並比較各國規範後,以車輛「B柱」為主要分水嶺,B柱前為道路安全、B柱後計程車屬汽車運輸業及民眾乘車安全。指引建議車輛前擋黏貼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隔熱紙;計程車後側窗及後(擋)窗黏貼均為40%以上的隔熱紙。
為協助民眾確認隔熱紙產品符合建議值,公路局已請隔熱紙業者依據CNS 12381或ISO 9050檢測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標準,送專業檢測機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ETC、國立成功大學能源科技與策略研究中心檢測其產品可見光透過率,並經公路局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已有12家、39組型號取得認證並公布於監理服務網,有需求民眾可至監理服務網專區選用。
使用中車輛 無納管規畫
公路局長陳文瑞表示,預計明年起針對新車強制納管,確切時間仍待配套措施完整再公布,屆時針對法規上路時間起購置的新車隔熱紙納入規範。至於使用中的車輛則無納管規畫,但建議若需更換隔熱紙,盡可能選擇符合規範產品。
公路局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可開罰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未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處汽車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1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另外,經檢驗不合格汽車,於1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將吊扣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