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映月
文/映月
牛仔褲,褲管向外的兩邊,各繡著一串花。花,近乎褲子布色,故全賴繡工突顯花容。壓根兒是外國人的高大尺碼,但外子對繡花讚口不絕,堅持買下。用途嘛,以後再想,他說。
琥珀鍊墜、羽毛造型的銀鐲、小珍珠搭配碎鑽的胸針、結婚時的金飾賀禮……,前三件,便只穿戴過一、兩次。對貴重首飾,總覺得有負擔。怕弄丟,尤其是戒指,洗手時習慣先脫掉。懼弄髒,需清潔保養,懶!早晨趕上班,也多要衝門而出。赴宴時,才會挑件深愛的。平常就閒置在抽屜或保險箱。
小時候,未曾擁有毛公仔。工作後,或許是彌補稍感的遺憾、滿足未泯的童心,便買了一些,加上外子和朋友送的,共十六個。抱幾回後,不忍它們蒙塵,沒多久就用透明塑料袋收藏,偶爾打開櫃門瞧瞧,直至……孩子滿周歲,讓他選。他只獨鍾其一:全身渾圓的小綠龍。其他的,再擱著。
從基隆搬返埔里,乃婚後第十二次搬家。清點、整理、裝箱,然後倒帶循環──拆箱、整理、清點。感覺人生……在兜兜轉轉……。乏了,歇息時,牽出不少回憶。
繡花牛仔褲,借縫紉師的靈心巧手,改造成肩帶包、手拿包,自用。縫製時,處處遷就繡花,一點都不敢辜負!
首飾,贈予兒媳、姪女、甥女與甥孫女。首飾,本就應與珍視它們的女主人,同顯光芒!
毛公仔,陸續捐出或送給鄰居小孩。那客似雲來的咖啡館,幾乎每朝都報到。巧,家中有兩個毛公仔,與咖啡店的現有裝飾,竟屬同一設計系列,店家也欣然留下,一個放麵包架上、一個擺在餐巾架上。若能逗得客人們之童真童笑,我之獨樂……當不如眾樂也。
與其捨不得、放不下,不如託付有緣人,像外子所說:「給『他們』第二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