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紐西蘭牛乳今年起零關稅進口,進口乳能否標示「鮮乳」爭議至今未解,食藥署強調已函請農業部提供「以30日(或15日)區分鮮乳、ESL乳」方案等科學依據。農業部昨反駁,應由食藥署自行找出實證資料。食藥署代理署長林金富說,會再努力跨部會溝通,讓草案順利通過。
去年4月農業部在進口牛乳的標示給兩項建議,針對效期30天以上進口鮮乳得標示「長效鮮乳」的甲案,或標示「長效乳」的乙案。
食藥署採用甲案,去年6月預告,保存期限超過30天乳品可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可標示「鮮」字引發酪農不滿,憂心國產鮮乳失去競爭力,揚言上街抗議。
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昨表示,是否標示「鮮」字是衛福部所訂定,若要科學依據,應由食藥署找出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