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讀者寄了兩張剪報給我,一張是台中某國中的女生因未按照規定穿中統襪來參加畢業典禮,被拒在校門外。這學生的母親因需工作無法前來觀禮,她一時不知該怎麼辦,因家住得遠,來不及回去換,別的家長看到了,便自告奮勇代她求情,結果被生活教育組長吼道:「滾出去,有你這樣的家長,才生出這樣的女兒」。其實這位家長很無辜,這個學生穿不穿中統襪跟他好不好無關。女學生急得哭時,還被這位組長罵「哭屁」。後來其他的家長看不過去,買了一雙中統襪來,這學生才得以參加她自己的畢業典禮。
另一張剪報是台北護理學院畢業典禮,有位老師一身休閒服、背著網球拍上台去為穿學士服的學生頒獎。這位讀者用斗大字寫著「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我看了好生難過,這兩件事都不應該發生的。
畢業典禮是人生的一個里程碑,代表求學告一段落,人生另一個階段的開始,一般都以肅穆的心情來看待它。對大學生來說,它更代表脫離被呵護的年紀、走進社會做大人,而且同切共磋的同窗從此各奔東西,在心情上也是複雜的。在這一天,老師若能多諒解學生一些,學生會很感激的,其實老師跟學生應該是站在同一陣線上,跟學生一起解決問題,不應該像這位老師這樣跟學生對立,讓孩子滿懷怨恨的離開母校。我記得我孩子高中畢業時,老師入場,全體家長起立向老師致敬,感謝他們教導我們的孩子,當畢業生入場,全體家長、老師都起立,因為這一天是屬於孩子的,就像婚禮那一天是屬於新娘子的一樣,那一天她最大,不需要為了一雙襪子弄得畢業生哭哭啼啼,大人吵得面紅耳赤。
至於北護的老師真的讓人無話可說,為什麼穿個休閒服就上台,連網球拍都不願取下來呢?假如襪子不合規定就不能進禮堂,那麼穿休閒服就能嗎?我們能怪學生心中覺得不公平嗎?
韓愈說「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如今資訊發達,知識取得容易,學生或許可以自己上網得到知識,只有第一項要靠老師以身作則,做給孩子看什麼是社會接受的行為。老師要常警惕自己該如何才不辱「為人師表」這四個字。
看到這兩張剪報,加上最近莊國榮事件,真是讓人感嘆經師易得,人師難求啊!鵱
(本專欄隔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