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圖利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及涉嫌侵占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預計今天偵結,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一併移審;據悉,柯文哲沒認罪,檢方除訴以「違背職務收賄」等重罪,亦將具體求刑10年以上。
檢方今天起訴11人名單中沒有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及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檢方認為陳佩琪雖涉嫌處理來源不明款項,但查無犯罪證據,仍列證人;黃珊珊在京華城案中查無違法跡證。
預計今天出爐的起訴資料含括「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兩案,檢察官指控柯文哲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及「圖利罪」,另涉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還有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
據了解,北檢辦案團隊分工撰寫犯罪事實、證據清單、待證事項、求刑理由,再交由特定檢察官彙整,本月初已循檢察一體請示上級表示意見後定稿;檢方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兩案獲得不法利益,尤以後案為甚。
起訴書 批柯犯後態度欠佳
柯文哲被羈押近4個月,經檢察官12次提訊均沒認罪,起訴書將以大篇幅論告柯的犯行,且認定柯犯後態度欠佳,因此從重求處超過10年的重刑。同案另4名被羈押禁見的被告也將具體求刑。據指出,有羈押中被告已承認犯行,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有可能獲交保。
依台北地院分案規則,京華城等案起訴法條包含「貪汙」加「洗錢」,移審後將分給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承審。
為防支持者聚集抗議,院檢雙方對起訴、移審柯文哲完成禁區安全維護工作規畫,昨晚並通知轄區警分局派員支援;重案起訴前一刻,司法園區有風雨欲來之勢。
台北地檢署5月2日分案調查京華城容積獎勵案,8月底數度大動作搜索,聲押柯文哲、威京集團總部主席沈慶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曾任柯市長辦公室主任的競選總統總部財務長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等7人獲准;吳、朱在偵查中認罪,各以500萬元、200萬元具保停押。
民眾黨團 促公布證據清單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昨天說,北檢要起訴柯文哲,這個早就不是祕密,只是搞得遮遮掩掩,其實大可不必,請他們一併公布起訴書跟證據清單,否則就只是主觀的事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