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法修正案之後,執政黨從賴總統、行政院長、立院黨團總召都期期以為不可,認為是反民主的法案,希望能夠翻盤。其實,這是國會多數的決議,也符合主流民意,正是導正執政缺失的重要修法。尤其財劃法更是過去民進黨在野時大聲疾呼要修改的法案,如今執政後卻還想主導財政分配權,確實可議。這三法的適時修正,更有利於憲政的正常運作。
選罷法修法的目的在避免不當發動罷免,如韓國瑜在二○二○年參選總統失利之後,民進黨就發動罷免他的高雄市長,由於門檻低,才開始施政就無端遭罷免成功,確實是背離民主原則。這次市長才剛改選不久,民進黨又發動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所幸基隆市民有強烈的自覺,罷免沒有成功。由於民進黨揚言要開啟大罷免時代,明年要針對幾位選票些微差距當選的立委發動罷免,希望一舉罷掉幾位,讓民進黨席次過半。這樣的居心,自須修法以導正。何況只是要連署罷免者提供身分證影本而已。
憲訴法也是一樣,民進黨執政凡是無法獲得在野黨支持的法案,就透過大法官釋憲,而大法官在提名時就結構失衡的情況下,所有釋憲結果完全偏依執政黨的意思,不僅違背憲政運作,更是違逆多數民意。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幾乎全遭大法官認為違憲就是一例。此外,大法官針對死刑案做成的「實質廢死」釋憲案更是遭到八成民意反彈。憲訴法的修正就是在挽救大法官結構失衡之弊,避免全面貫徹執政黨意旨。
至於財劃法已長達二十五年未修,民進黨在野時從黨中央到地方執政首長,無不大聲疾呼要修法,提高地方稅收分配比例。如今執政之後,卻對在野黨提案通過的修正案全面反彈,確實是雙標。尤其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未來碰到颱風地震時,中央無能為力,地方政府要勇敢面對,被認為這是情緒勒索。何況中央本來就負責執政,怎可因為財務比例多分給地方一點點,就把救災責任全甩鍋給地方!
現行中央地方稅收分配是百分之七十五比二十五,財劃法修正後是百分之六十比四十,回到精省以前的比例,當初精省所有省政府分配給地方的比例全給中央拿走,民進黨執政之後,財政紀律大亂,不僅亂編預算且胡亂分配,如八年八千八百億元的前瞻預算,凡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都分配到較高的比例,數百億元的都有,而在野黨執政的縣市「湯都喝不到,只能啃骨頭」。民進黨視統籌分配款為政治操作工具,不把全民利益放在眼裡。
這幾年中央還動輒超徵稅收,今年稅收預估超徵四千九百億至五千一百億元,可望創歷史第二高,僅次於前年的五千二百三十七億元。對人民超徵這麼大筆的稅收,顯見財政紀律有問題。中央的統籌分配到地方,有些執政縣市仗著錢多亂花。如今讓地方多一點資源也好多做一些地方基礎建設,創造中央地方共榮互利,沒什麼不好。
執政黨不應該再重蹈國會改革法案的覆轍,透過覆議、拒絕副署或是釋憲的手段企圖翻案。此三項法案的修法既符合人民利益,更符合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這正是民主的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