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歷經折騰,終於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攸關民主政治的修法案,效果形同幫助政府順應民意,穩定政局,後續可集中力量開展台灣前途。
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這三案是政治性高且有爭議、無共識的法案,曾呼籲擱置。立法院朝野黨團各持政見申論,再協商、衝突、拳腳攻防,加上執政黨立委號召青鳥軍街頭衝撞;但三案仍循程序過關。
執政黨認為修此三法是民主倒退,黨團總召柯建銘點名立法院長韓國瑜、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及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是癱瘓台灣的三大惡人。執政黨主席賴清德批評在野黨無視民意,悖離人民做主真諦。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則反批賴清德,不制止綠委癱瘓國會,還不願正面應對民意期待的修法成果。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修法是考慮長遠影響,法案不應成為政治鬥爭工具,而應聚焦於提升台灣的法治與民主發展。
朝野解讀三修法案都自認獲得民意授權,都批對手民主退步,或想集權獨裁,或思擴權,聽中國大陸指令摧毀台灣。
其實深入閭里探索民瘼即知,二○一六年蔡總統執政綜纜權力後立即修選罷法,降罷免門檻至少數選民可罷免多數選民支持當選的公職,矛頭乃針對當時的國民黨高雄市長韓國瑜。
降罷免門檻後,罷免村里長、鄉鎮縣市長和民意代表的案例層出不窮,肇因多是輸了不甘服、報復性罷免,無視選舉時有年限的授權,羅織罪狀,動員基本盤生事,致地方動盪,冤冤相報。
此次執政當局反對再修選罷法,是因其當下立法院席次未過半,想罷免國民黨立委辦補選翻盤。這是險招,因為國民黨也會動員罷免民進黨立委,如此互相報復,政局必杌隉不安;且在野黨修法只規範實名制罷免連署,比起罷免總統的法制已卑微很多,還有助於當道減亂,穩定政局。
修《憲法訴訟法》是基於黨派色彩鮮明的大法官和憲法法庭,釋憲時順從意識形態,又解構立法院改革法案,未獲多數民意支持。尊重多數民意修憲訴法,可平息社會不平之氣。
至於修財劃法是執政黨在野時一向的主張,換位執政後竟反向阻擋修法。黨、政、綠委和綠媒指國、眾兩黨密謀挖錢掏空公庫,社群和網路平台轟傳亂花錢圖卡,指在野黨會令社福、公托、建設全停擺。
行政院和縣市政府誰最會亂花錢呢?試看每屆選舉年的大撒幣,如青年購屋貸款,引房價飆漲,致三十餘萬台民背房貸、信貸雙重經濟壓力。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動支公帑近八千億元,所建水利大圳遇雨即塌;建場館、修公園、設裝置藝術,重表象亮眼,少見前瞻的基礎有生投資。
公共事務必從地方展開,地方政治是一切政務的基底,必須有對應財源。中央地方應妥善分配政務,攤平稅收,再考成績效。
立法院依多數民意力主修財劃法,還有一因素是黨派私心偏頗。蔡總統執政以降,凡民進黨執政縣市所得補助像大水漫灌,營建市場胃納有限,致標案一再流標,更衍生醜聞。
綜觀立法院這次修訂三法,主要是調整蔡政府時代護守絕對權力的法制護欄,趨向人民做主、尊重多數。著眼未來,朝野如遵法守紀,放下選舉算計,將可穩政局,並助力賴、卓政府保台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