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今天正式上路,每個收費站均提撥二個車道給ETC使用;不過有駕駛反映,ETC陷阱多,除要花錢購買車上機(BOU)外,還要注意儲值金是否足夠,若行經收費站,走錯車道或超速,還要被罰,比起原本僅花四十元的過路費,更不划算。
有駕駛不滿地說,儲值金不夠事後補繳時,政府還要收工本費,包括三天內簡訊催繳要多付十三元,四至七天文書通知催繳要收四十五元;若忘記補繳,還得面臨逾期繳款,高公局會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懲處三千至六千元罰款。
也有不少民眾反映,民眾使用悠遊卡搭乘捷運或公車,不但有優惠,且還有一、二次的緩衝次數,但ETC的e通卡,卻不能提供相同的服務,一點都不便民。
在開通前,不僅引發立委痛批,消基會更發起拒裝車上機,而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資料顯示,目前僅三萬多台完成裝機。遠通電收則說,已在全省增加裝機據點,加強促銷,且ETC每小時比人工車道多收七百輛車次,長期實施才看得出效益。
高公局也提醒民眾,泰山、樹林、造橋、后里等收費站,可能會出現塞車潮,而駕駛行經收費站要注意,一旦誤闖ETC車道,將被處以三至六千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