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國大陸無差別暴力攻擊事件頻傳,十一月短短九天就發生三件駭人聽聞的事件,分別是十一月十一日廣東珠海體育中心慘案,造成三十五人死亡、逾百人受傷,接著是十一月十六日江蘇宜興無錫工藝技術學院的死傷二十五人慘案,和三天後湖南常德的開車輾壓學童案。
外界多以經濟下滑、失業率高升,社會戾氣充斥來解讀當前大陸社會亂象。這不能說錯,畢竟經濟蕭條導致社會治安惡化,在許多國家都有,中國也不例外。但如此頻繁地針對無辜第三者的暴力攻擊,即使在不管制槍枝的美國都是少見的,絕對不是官方一句「偶發事件」就能帶過。
中國向以社會治安良好著稱,但事實上大陸自上世紀九○年代起,就出現各種形態的社會暴力事件。在一九九○年代初到二十一世紀初,大陸經歷了史上最大規模的解僱工人浪潮,引發下崗工人的抗爭潮。之後又因地方城鎮地產開發氾濫,許多農民土地被徵用而得不到合理賠償、或自建的住房被強行拆除,於是進行更厲害的報復行為。
到了二十一世紀初,這種報復行為上升到一個更高檔次,多數與司法不公、社會正義難以伸張有關。有人對法庭的判決不服,申訴多次無結果;或對上層領導積累了多年怨氣,於是藏著炸藥包,或者備好殺人利器,走進法庭引爆炸藥與法官法警共存亡。
到了這幾年,出現了愈來愈多新的暴力攻擊行為,多是發生在城市,如向公交車乘客、或是向沒有反抗力甚至不會自衛的兒童下手。過去的暴力事件,報復者選擇攻擊的目標是有針對性的,亦即「冤有頭、債有主」。而近來的報復行為的共同點則是,被攻擊對象完全無辜,與攻擊者沒有仇恨關係。
為什麼大陸會出現這類暴力攻擊?從一九九○年代後期開始,中國維穩體制愈來愈全面細緻,技術監控和跟蹤手段日益進步。這樣一來,那些被認為是不穩定因素的潛在肇事者,被單位、本住地警方盯得牢牢的,連他發過什麼火爆言論、做什麼、去哪兒,都被高度監視。
中國各級政府機構、幹部和富有人士享有的保安措施愈來愈完備,讓企圖攻擊者難以接近下手目標,於是,暴力攻擊者轉而對與己無關的無辜者下毒手,做為無處宣洩的報復手段。
眾所周知,大陸對各類「潛在殺傷力武器」管制非常嚴格,不但不像美國一樣可以輕易買到槍械,部分省市民眾就連「買菜刀」也要出示身分證、接受實名登記。然而卻很難防得了全國道路上的三億多輛汽車,近日的珠海事件正是慘痛例證。
一個社會要在開放和安全之間維持動態平衡,極難做到又必須做到。如果不能檢討體制缺失,從源頭防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針對平民的無差別施暴行為還會增多。畢竟政府雖能嚴控槍支炸藥刀具,卻不可能禁止所有車輛通行。雖說的是中國大陸,其實台灣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