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原本期待「小鋼砲+沈大砲」,以「雙砲齊鳴」以打造全新監察院,詎料「孤鳥」中箭落馬,眾人訝異之餘,更成了立委對馬總統的「不信任投票」。
監察院空轉三年多,考試院也受意識形態禁錮八年,馬總統的考、監委員「超越黨派」的想法,一度發聾振聵。
但是,隨著被提名人的「陳年往事」被攤在陽光下,不論是政治變色龍的封號,性騷擾、打老婆的疑雲,抑或是財團供養、禁藥風波,立委以神通廣大的能耐一一提出,過程容或涉及對被提名人的人格污辱,但摘奸發伏的監委抑或文官表率的考委,角色職權非同小可,絕對要禁得起民代近乎吹毛求疵的審查。
只是,馬總統的操作與思維,卻意外引爆黨內同志不滿,儼然是一場「同意權政變」,馬總統該反省「馬失前蹄」的原因。
依憲法規定,考、監人選提名權固然是總統職權,外人無權置喙,而且馬總統矢言落實「黨政分離」,箇中分際必著墨甚深,但「黨政分離」並非閉門造車,更不能流於「見樹不見林」。
尤其,馬總統雖以七百餘萬票當選,但以國民黨內派系糾葛之深、民代自主性之高,馬總統應努力營造「見面三分情」的氛圍,藉更多的討論獲得共識與支持。
但是馬總統在提名之前,名單不僅保密到家,幕僚甚至還透露人選僅是「少數核心人物」的想法。
美國總統提名人選交由參議院同意,尚且須親自打電話和議員溝通協調,可是馬總統不僅不讓黨院聞問人選,還要求「照單全收」,執政黨立委諸公怎嚥得下這口氣?
而且,在資格審查過程中,但見被提名人反客為主,拍桌對罵者有之,反唇相稽者更不乏其人,立委不爽怎會給好臉色呢?
集思廣益不代表提名人會全員過關,更不意味就是權力分享,但所展現的「尊重」卻是「全民總統」重要元素。
如果馬總統能從立委行使監委同意權中得到啟示,未嘗不是塞翁失馬。
鹿鳴(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