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副院長提名人沈富雄沒獲立法委員同意,他沒有太多抱怨,只說對馬總統感到抱歉;過關的監察院院長提名人王建煊,反而批評沒投給他的綠營立委,質疑為什麼不能共同為國家著想,而執著於藍綠黨派。
從立委審查監委,到行使同意權,的確可以看出幾個問題。
首先,有立委堅持反對沈富雄的理由之一是,他們一起上電視政論節目,他覺得沈富雄很滑頭等,這是否涉及個人恩怨,值得大眾探討。
其次,尤美女律師因與綠營關係良好,而未過關,未考慮她在婦權運動的表現,藍營又何曾拋開黨派,一心為國為社稷?
藍綠長期惡鬥,使得雙方都有強烈的「我群中心主義」,對「圈外人」存有刻板印象和偏見,不管被提名人有多少才能和德行,難怪媒體砲轟刷掉沈富雄、尤美女的立委蠻橫,審查時「重顏色輕才德」。
立委近幾年職業聲望低,甚至被視為社會的亂源,民眾和媒體普遍對立委沒有好感,在這種現實下,總統提名監委、試委的審查同意制度或許應該修改了。
立委可在議事殿堂對官員咆哮,中研院院士擔心的「教育影響性」還是「小事」,由於有國會保護傘,立委的操守和行為除了所謂「內規」,就不受規範、監督,已是實質的「國會巨獸」,有識之士早有擔心誰來制衡國會?
依憲法,答案無疑是監察委員,但監委的人事同意權掌握在立委手中,「虎牙」無論真假,早被立委拔掉,人民如何期待監委日後能依法處置違法的立委?
而且,在立委發出反彈聲後,總統府發動「集體拜票」,筆者認為,這是鄉愿而又沒建設性的作法,期期以為不可。
因為,這樣不但未必能討好立委,也對監察委員日後行使職權、建立法制會有負面影響,王建煊之所以反對監委提名人向立委拜票,最重要的原因是,被提名人當上監委後,日後若接到立委違規案件,會不會因「人情」而放水?
所以,修改監委產生的法令或制度,使監委能發揮摘奸發伏的功能,這雖涉及修憲,難度高,但朝野都應納入思考,否則要監委打老虎,只怕是緣木求魚。
范誠美(台北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