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疑似兵源緊,國防部擬刪經濟弱勢義務役男提前退伍門檻。國防部預告辦理《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15條修正案,將取消義務役男可因「原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之家屬死亡,無其他家屬負擔家庭生計」與「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兩項可提前申請退伍的條款,理由是現在義務役男服役期間待遇已有調高。
第15條原規定,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於國防軍事無妨礙時,因家庭情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提前退伍,第1款即為:原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之家屬死亡,無其他家屬負擔家庭生計。但修正條文刪除此項規定。
此外,原文條第2款:「父母、子女或配偶領有效期內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家屬領有效期內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且其他成年家屬無法照顧」的條款,也被從嚴修訂為「家屬中之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65歲以上、未滿15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15歲以上未滿18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