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認為國會改革法案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昨就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雙方唇槍舌戰3小時,藍白出庭先質疑程序正義,聲請機關認為法案擴權會造成不可回復的後果。
關係機關立法院由立委吳宗憲、翁曉玲、黃國昌代表出庭,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未將聲請書送達立法院,他得主動聲請閱卷才看到書狀,未保障當事人聽審請求權,且暫時處分需有急迫性,如今沒有任何人權利受侵害,憲法法庭卻急忙開庭,不符正當法律程序,「大法官不該成為特定政黨守護神」。
藍:綠通過法案 卻聲請釋憲
黃國昌認為,除民進黨團聲請案受理外,行政院等3機關聲請案是否受理,憲法法庭何時評決、透過何種程序受理,「我們完全不知道」。吳宗憲表示,憲法法庭上周五發通知書,立院本周一決定人選,前日閱卷、昨天開庭,未給當事人充分時間準備,對立院就審期間不利益,期盼大法官給予立院程序保障。
吳宗憲主張,現今行政及立法失衡,疫苗、雞蛋、快篩、光電究竟有多少人身亡,賠償金額多寡,立委無法調查,憲法法庭不應受理暫時處分。翁曉玲認為條文二讀時,民進黨立委從反對改為支持,與多數委員相同,自己通過的法案卻聲請釋憲,民進黨團聲請也不合法。
國民黨認為國會改革相關修法雖已生效,但子法配套規定尚未完成,沒有職權發動的急迫性問題,不符合裁定暫時處分的條件,也就是人民權利和公益未受到難以回復、重大損害、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
聲請人、民進黨團出席代表為總召柯建銘、立委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行政院訴訟代理人為教授陳信安、律師李荃和與賴秉詳;總統則由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監察院由祕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為李元德。
民進黨團認為,多數黨想透過修法癱瘓政府正常運作,可預期有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立院交通委員會已成立「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調取的資料範圍將無遠弗屆,有必要作成暫時處分。
綠:國會優位 破壞憲政體制
陳鵬光認為行使調查權、舉行聽證會皆是國會擴權,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包括憲法機關獨立運作、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侵害人民不表意自由、新聞自由、個人隱私與企業營業祕密等,立院以「我就是比你大」心態,將與人民的關係主僕易位,「國會優位」破壞現有憲政體制。
總統聲請主張,除國情報告外,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人事同意權的規定而言,如不作暫時處分,可能容許立院不行使同意權,考試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委皆過不了,導致國家考試無法順利舉行;洪偉勝指國會改革法案二、三讀以舉手、無記名方式計票,違反公開透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