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審查監察院正副院長人事同意權案。監察院長被提名人王建煊接受立委詢問時表示,監察院長、副院長依慣例都不查案,但依法可以查案,他進入監察院後若有餘力,要親自查案。
立委吳志揚問王建←,依慣例,監察院長處理行政事務,不指揮或干涉,其他監察委員調查報告出爐,一個字不能改,只能簽名,對此有何看法?
他說,不滿意這種作法,但必須依法來改。若報告要給院長看及簽字,又一字不能改,那不就如前監察院長王作榮所言,簽名、蓋章、吃飯、拿錢,「那怎麼可以」。
另外,吳志揚詢問,監察院長期被認為是病貓或紙老虎,與監察院沒有實際的懲戒權有無關係?
王建←說,「不能講必然的關係,但有相當的關係」。監委對好不容易幾個月查下來的案子,送到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要求彈劾,卻是降一級,很氣餒,這地方一定要有所改善,不能單單期盼監察院,監察院沒有懲戒權,叫監察院怎麼辦?要通盤來看。
吳志揚追問,監察院若要有懲戒權,將涉及修憲,但總統馬英九堅持遵憲、行憲,但不修憲,有必要修憲時是否與馬總統溝通?
王建←表示,當然會,據他了解,好像有聽馬總統說過,現在上任太多事要做,不能碰憲法的事,過兩年若有需要,可考慮修憲。他不能代表馬總統說明,但他聽到是並非永遠都不能修憲。
王建←說,監察院辦事應該秉持大公無私、六親不認和不傷無辜三原則。他表示,監察院的職權是彈劾、糾舉、糾正和審計,如果可以讓政策導入正軌會更好,因此他認為對事的糾正權要好好行使,如果不理會可以考慮動用彈劾權。
王建←強調,現在各界都希望新的監察院能夠打老虎,但是恐將造成監委「如果讓我打到一隻老虎,就對人民有交代了」的心態,一天到晚只想打老虎,最後演變為以不擇手段的入人於罪,主持正義的機關反而變成不正義。
針對近年來在大陸從事公益,王建←表示,他十歲來台灣,今年七十歲,如果一定要問他愛台灣還是愛大陸?他會說他「人在大陸,心在台灣」,當然「愛台比愛大陸多」。
此外,王建←、沈富雄昨天在立院備詢時都承諾,若順利通過人事同意權,只會擔任一任,絕對沒有連任的期待,也不會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