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生活中,時常必須面對與他人共事的機會,例如課堂團體作業、學生自治活動,或者社團的興辦運作,尤其自己所學的學科,其中一個領域即是有關社區方面的理論實務訓練,加以社會工作中,無論組織政策以至直接服務,都很重視人群,及其所置身的公共領域。照理而言,在這部分應該已擁有相當程度的經驗,但事實上那卻是我最沒有能力掌握的。
除了在性格上,自己對於推動群體性事務一向缺乏主動的熱情;此外,幾次的參與,到了最後往往淪為不快。我曾經這樣諧謔式地歸納出和同儕共事的固定模式:等待遲到者陸續到席、會議開始、決定下回開會時間、工作分配、確定下回開會時間、再確認工作分配、而後會議結束。那過程的繁瑣重複與無效率,每每令我在席間坐立難安,而頻生遁逃之意。
其實我也曾經領導過幾次成功的團體活動,例如高中時候的詩歌朗誦、合唱比賽,大學連續兩年主編系刊,為什麼有些我能夠按捺下性子,甚至在其中得到許多愉悅的回憶,有些則相反?我想有很大因素在於組織的運作方式。前者所提及的缺乏效率的團體討論,在修讀組織相關的課程時,記得也曾論及那樣僵化形成的原因:當制度凌駕了組織裡的個人,原初為了輔助群體事務順利推動的種種行政制度規範,反客為主;實質的事務內容退居次要地位,而組織所作為的首要目標轉變為維繫組織,這在校園內諸多的公共事務或多或少都能發現,擴及至社會,各式科層化單位也屢見不鮮。在其中,個人為與制度打交道,早已消磨掉所有精神和創造力。
我對於群體生活的排拒,包括公共事務的消極參與,另一點即在於,我總是懷疑,那樣發展出來的共同體連繫,往往特別強調責任和榮譽,能包含與維護多少的個性。我時常看見某些同儕在社團中的投入近乎狂熱,相對而言,在自我的主體養成中卻一塌糊塗,我想那就是主客次序認知的倒反;我們首要的是從自我的基礎奠定起,而後才是一步步向外踏出,公共事務是群體生活的某一環,而群體生活則有消弭個性的特徵,我們觀察許多活躍其中的人,都能在他們身上找到依附於集體的傾向,膨脹自己的重要性,一旦離開,卻是個毫無獨特個性的「群眾人」。
說了許多似乎是抗拒公共事務的原因,那其實僅是說在前頭的擔憂,在這幾年間的調整和學習中,我已約略找到一個舒服的位置。自己的思辯和執行力,已較幾年前要成長許多,對於那些磨合衝突也更為熟悉,而人終究是群體性的,當自己準備充分後,如何將自社會所學習掌握的,分享給更多人,是你的期許,當然也是我的願望,獨善其身固然不易,走入人群為難,但既然機會難得,何不走一條歧嶇艱難的路,或許具有挑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