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出生人口連年創新低,政府祭出不少育兒補助,成效卻有限,勞動部規畫彈性育嬰留停試辦計畫,雇主可讓勞工以5天或7天為單位申請育嬰假,也可單日申請,已有63家公私企業有意願參與;原規畫5月1日試辦至年底,因立委希望配套更周延,最晚6月上路。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昨至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試辦彈性育嬰假及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的專題報告,她指出,2021年起,規定最低可申請的育嬰留停天數為30日,當年至去年申請育嬰留停人數,女性增加1成1、男性增加6成1,但民間希望育嬰假更彈性、職場環境更友善,因此試辦彈性育嬰假。
勞動部解釋,育嬰留停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但勞工若有低於6個月的需求,可以申請不低於30天的育嬰假,以兩次為限;彈性育嬰假於試辦期間的申請次數則改為3次,現行規定與試辦計畫雙軌並行,讓事業單位了解實施的可能性,及試辦中可能遭遇窒礙難行之處。請領津貼則與現行方式相同。
有企業擔心彈性育嬰假時間零碎,會造成困擾,許銘春說,勞動部祭出兩大誘因,首先是雇主若因此有短期人力需求,勞動部會優先提供短期人力、職缺媒合服務;其次為參加試辦計畫的事業單位,可把成果當成「工作生活平衡獎」等友善職場評選的具體事蹟。
多名立委建議,把育嬰假的彈性從「單日」下修到「小時」、育嬰假年齡上修到6歲或8歲,許銘春表示,必須考慮財源,但會根據這些方向研議。
日本為了增加男性請育嬰假比例,強制企業讓男性比照女性申請育嬰假,要求企業須呈報男性育兒假的休假實際統計,並設定明年男性育嬰假申請率須提高至五成,立委王育敏就希望勞動部參考日本的強制性做法。許銘春說,會根據試辦結果「找出最適合台灣的方案」,滾動式修正。
立委林月琴昨在質詢時說,過去勞動部鼓勵企業托嬰,卻僅公部門有成效,擔憂勞動部提出的彈性育嬰假誘因,無法吸引私人企業,並建議把試辦精神和彈性時數,延伸到親職假或長輩照顧假,「少子化跟長輩照顧假綁在一起的,不能只顧到嬰兒,否則催不了生」。
對此,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指出,彈性育嬰假對於建構友善職場有幫助,但對於提升生育率效果「有待觀察」,他認為,他認為,此政策比較像是「回應雇主和勞工的折衷方案」。
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洪惠芬表示,若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更加完善,愈來愈多男性請育嬰假,就可改變社會長期將女性視為主要照顧者的氛圍,讓兩性一起擔負照顧責任。